車參聖整形手札(五)---二十未滿

 

話說某天一位已約診做日式訂書針雙眼皮手術的年輕客人,準時地來到診所,接續護士們就很常規的再次問她術前是否有遵照醫囑準備事項,以及術後注意事項再次提醒。但在簽寫同意書時才發現她年齡未滿二十歲。當然護士事前也有所疏漏。不過我的要求是除了政府之前規定的未滿十八歲不能做整型手術的規定之外,我還再加上若未滿二十歲時還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因為護士的疏漏,沒能事前要求她帶父母的同意書來。這時護士就要求她告知父母聯絡電話,讓我們與他父母聯絡,以確定他們都知道且同意她來手術之事。她的反應很讓人錯愕,她說她現在沒有父親也沒有母親的電話。護士就接著問道是否有其他法定代理人,她說有個姐姐。我們就要求她告訴我們她姊姊的聯絡方式,以跟她姊姊確認她父母的電話。她就丟了一句話說她姐姐也沒有父母的電話,說完後突然間她就把手術帽一脫,跑到更衣室換回衣服,氣沖沖地頭也不回的走了。留下護士錯愕地站在櫃台。

 

我並沒有要護士出去把她追回來,因為堅持的原則還是要堅持。或許會有人說我們很龜毛,但之所以會堅持二十歲未滿者一定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父母同意是雙重保護到該未成年人以及尊重其父母以及自我保護。而且我相信最終那位年輕女孩應該會瞭解我們是為她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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